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须知 (就医)
一、居留证件申请(延期)
需要在渝接受医疗救助或服务的外国人。本人须到场回答有关询问,按照规定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及签证。
2.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提交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并出具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3.提交县级以上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4.若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不超过2人)申请居留证件,陪护人员应为接受医疗救助或服务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上述医疗机构开具的陪护证明。
5.18周岁以上***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国内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居留证件补发申请
外国人因所持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可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居留证件。本人须到场回答有关询问。除提交《居留证件申请》中的所有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留证件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提交新护照、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2.居留证件损毁的,应提交新护照、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提交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三、温馨提示
1.在申请签证证件之前,须已在住宿地进行外国人住宿登记(在旅馆住宿的,在旅馆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场所住宿的,留宿人或本人须于抵达住宿地24小时内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不需提交登记凭证。
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3.证明材料系境外相应机构提供的,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证明材料系外文的,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翻译机构:重庆博雅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46号九街高屋A座12-9
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申请延长居留证件期限的,应在居留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6.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7.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签证证件被收存期间,15个工作日内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8.涉及享有更优惠签证政策便利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包括: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或曾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应提交本人曾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或其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或曾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等);本人从未具有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9.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持外国护照在华***提出签证证件申请的,需提交本人出生证(境外的需认证和翻译)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父(母)的外国护照复印件,中方父(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出生在境外的还需提交未成年人出生之时中方父(母)中国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若经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不予签发签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10.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在约定时间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予撤销受理。
1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办结(情况调查时间除外)。
五、收费标准:
(一)一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400元;
(二)一年(含)至三年以内有效期居留许可:800元;
(三)三年(含)至五年(含)有效期居留许可:1000元。
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外国人居留许可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230号)。